为做好我校接收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等推免工作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型、专业及规模
1.我校接收2027年推免生类型分为推免硕士和直接攻博两类。
2.接收推免硕士和直接攻博的专业及拟招生人数由各招生学院(单位)在学校核定的推免招生专业和规模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各学院发布的2027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安排通知。
二、申请说明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
(5)符合报考学院(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报考学院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本科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创新证明、重要奖项证书等支撑材料(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供学院审核。
3.考核要求
(1)考核主要内容包含外语测试、综合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外语测试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满分200分。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核总成绩达到满分的60%为合格(学院另有要求的还须达到学院提出的要求),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招生学院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学校均不再取消待录取。
三、奖助政策
为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设立有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以及各类研究生荣誉奖励等。
其中:学业奖学金
本科院校为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推免硕士生(非定向)可获评硕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或二等奖,一等奖金额为1万元/生、二等奖金额为0.8万元/生;直博生(非定向)可获评博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万元/生。
奖助政策详细信息可咨询我校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或相关学院,具体以当年评定办法为准。
四、监督信息
1.研招办
电话:028-61830153, 邮箱:yzb@uestc.edu.cn。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电话:028-61830237, 邮箱:jjs@uestc.edu.cn。
五、其他说明
1.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经认定不符合推荐资格或接收条件;出现学术不端、不诚信、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或受到相关处分,经查实应当取消推荐资格;其他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认定的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等情况。
2.强基计划转段、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等国家专项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考核要求和工作安排由学校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3.学制:直博生的学制为5年;金融(025100)硕士的学制为2年,其他硕士专业的学制为3年;具体以入学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4.学费:学费标准按入学当年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执行。2027级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电子科技大学计划财务处网站关于当年研究生教育收费有关通知。根据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规定,对于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的学生,按实际学习年限收费。
5.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准予毕业的研究生,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者,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各学院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发布的专业学位类别及其专业领域进行招生、培养和授位,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不再进行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领域的选择。
6.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其中博士生住宿标准为两人一间。除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外,全日制定向硕、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学校均不提供住宿。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培养需要、校区容量、房源情况等,统筹安排研究生住宿地点(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绛溪园区、永宁园区等)及住宿标准。部分录取到联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将根据培养需求确定住宿地点(包括其他城市)。
7.本通知由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请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我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可关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或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8.咨询方式:
研招办联系方式:028-61830152、028-61830153。
各学院联系方式:yz.uestc.edu.cn/lxwm.htm。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