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有关工作文件要求,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招收“对口支援新疆大学”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生计划),现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链接)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报考学院、专业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点击查看链接),且同意按《对口支援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要求,毕业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口支援定向培养博士生计划”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面向受援高校(新疆大学)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3.符合《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学院、专业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生计划
定向高校 |
学科代码与名称 |
计划数 |
联系人及电话 |
新疆大学 |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 |
1 |
沈棣,0991-8582301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注:该计划招生指标单列,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四、申请时间
2023年4月8日至4月14日(含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有意向的考生,请先与新疆大学联系,在充分了解定向培养的具体条件和相关政策后,再进行申请。
五、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满足条件的考生请填写本人意向的定向高校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提交到有关高校。(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所高校及专业,具体提交方式请咨询相关定向高校联系人)
2.定向单位审批
定向高校审核考生资格,将通过后的考生列入定向培养计划候选名单。
3.报名及考核录取
系统填报网址:zsgl.uestc.edu.cn/zsgl/bswb/index.aspx
资格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通知》(点击查看)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博士生报名(“报考专业”为“仪器科学与技术”的,“报考学院”请选择“自动化工程学院”;“报考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报考学院”请选择“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未通过资格审核或不按照规定填报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结束后专项类型不能更改。
考核与录取工作按照学校和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执行。
4.协议签订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到相关高校办理手续,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该协议书自申请人取得正式学籍(报到)之日起生效。未按规定签订协议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定向培养协议书内容可咨询相关高校。
六、联系方式
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联系方式:028-61830260
新疆大学 系人:沈棣 联系方式:0991-8582301 1252397296@qq.com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