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17 点击数:
各位考生:

      2019年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2019 年电子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研2019[10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复试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
1.考场纪律
    (1)请考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遵守《考场规则》,务必做到诚信考试。
    (2)发现任何作弊工具,一律按作弊论处。所有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若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经正式实施,依据相关条款: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4)“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或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或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本人《复试通知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要积极配合身份检查工作,禁带物品须存入小件物品置放处。对拒不配合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禁止其进入考场,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通知单》正面、背面均不得书写和涂改任何文字,背面必须保持空白。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等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闭卷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等。
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考试,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和饰品。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应保持答题纸面清洁,不得折叠,不得撕破。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均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否则视为缺考。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停笔。
    (10)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11)学院另有要求的,要按照学院要求执行。
二、面试
       考生须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书刊、报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等无关物品进入面试现场。禁带物品须交由工作人员临时保管。面试结束后,不得在附近逗留或交谈。请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或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面试现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学院另有要求的,要按照学院要求执行。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