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点击数: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构成,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在注重对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能力的考核基础上,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或工程实践能力的考查,择优选拔在学术科研方面才能突出者或电子信息领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关于印发<2019 年电子科技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校研2019[10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2.实施机构:学院成立以院长(或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学院组成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
      组长:学院分管副院长
      成员:学院相关领导、专家教授1人、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
      3.复试小组:由5人(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师风师德表现良好、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规范、责任和纪律要求,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公开招考复试分数线
      1、统考
报考学科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03法学 60 60 60 180
07理学 50 50 50 180
08工学 50 50 50 180
10医学 50 50 50 180
12管理学 50 50 50 180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
报考学科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所有 40 40 40   170
 
      3、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
报考学科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所有         160
 
      注:1、我校与光电技术研究所“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专项分数线同统考分数线。2、各学院根据名额和报考情况确定本学院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考生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3、每名博导每年原则上招收博士生不超过2人,且指导的在读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2人(不含留学博士生)。
      四、时间安排
      5月9日(星期四):公布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学校复试安排。
      5月15日(星期三)前:公布学院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5月16日(星期四):开放学校博士复试系统及复试费网上交费系统。
      5月27日(星期一)前:学院安排复试。
      5月28日(星期二):公布复试成绩。
      5月31日(星期五):公示拟录取名单。
      说明:(1)考生登录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zsgl.uestc.edu.cn/zsgl/bswb/default.aspx,选择“打印复试通知单”模块进行复试信息确认。
      (2)考生网上交纳复试费120元(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再自行打印复试通知单。
      (3)学院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将近30天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不含我校校医院)体检报告提交至我校校医院认定,并将认定后的体检报告提交至复试学院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复试信息以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5)学院复试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须带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校医院认定的体检报告、优秀硕士论文奖证书原件。
      (6)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复试校区:
校区 学院
沙河校区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4号
002学院、003学院、005学院、009学院、012学院、013学院、014学院、021学院
清水河校区
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001学院、002学院、004学院、006学院、007学院、008学院、010学院、011学院、015学院、018学院、022学院
 
      五、复试内容
      学术学位: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1.专业笔试(40分):内容、形式学院自定,考试时间90分钟。
      2.英语面试(20分):包括听力和口语,时间不少于5分钟。
      3.综合面试(40分):内容、形式学院自定,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 单项成绩可保留1位小数,复试总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专业学位:主要根据电子信息领域的工程博士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学科背景、工程理论基础、工程技术研究水平、科研项目经历、工程技术成果、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等,并进行英语能力的测试。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1.专业笔试(20分):内容与电子信息领域相关的考试。
      2.英语笔试(20分):英语的读写能力考试(英译汉和汉译英各10分)。
      3.综合面试(6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包含不少于10分钟的PPT答辩:个人基本情况、工程项目经历、工程技术成果、攻读工程博士研究计划等。
      4. 专业笔试和英语笔试考试时间共90分钟。
      5. 单项成绩可保留1位小数,复试总分按四舍五入取整数。
      六、上报录检
       1.公开招考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再次相同,按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分别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复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学术学位为专业笔试;专业学位为专业笔试+英语笔试)排序。若成绩仍然相同则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排序。复试总分达到60分才能被录取
      2.各学院录取全日制学术学位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不含专项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录取总人数的5%。
      3.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6月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正式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学校在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
      4.调档: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6月发放调档函,邮寄地址为学校博士复试系统登记的考生通信地址。定向协议: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新生必须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将定向协议书交研究生院研招办审核盖章。
      七、复试纪律
      1.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八、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督导复试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由研招办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3.研招办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153-112,邮箱:yzb@uestc.edu.cn。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投诉和申诉电话: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