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及说明的通知》(学位办[2018]15号)的要求,为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经第九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对工程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取得的研究成果要求见附件。
电子科技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研究成果的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