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8-03-04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按照不同考试方式和不同学科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根据名额和报考情况等确定本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

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含调剂)、各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陆续发布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yz.uestc.edu.cn),各项政策以教育部最终文件为准。

一、统考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学术学位

02经济学

50

50

80

80

330

03法学

50

50

80

80

360

04教育学

50

50

200


330

05文学

50

50

80

80

340

07理学

45

45

60

70

290

08工学

45

45

60

70

300

10医学

45

45

160


300

12管理学 

50

50

80

80

330

专业学位

0251金融

50

50

80

80

330

0551翻译

50

50

80

80

340

0552新闻与传播

50

50

80

80

340

0852工程硕士

45

40

55

70

265

1055药学

45

45

160


300

1251工商管理MBA

84

42



170

1252公共管理MPA

80

40



165

二、强军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所有





245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定向单位省份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四川

学术学位

03法学





342

05文学





323

08工学





285

12管理学





314

专业学位

0251金融





314

0551翻译





323

0552新闻与传播





323

0852工程硕士





252

其余

所有





245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满分500





245

满分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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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四日